关于深心协开展2016年度
先进个人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机构: 为激励我会广大会员机构和会员积极参与心理学实践和研究,展示我心协心理咨询和学术活动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市心理学术氛围和学术水平,树立行业形象,推动我市心理咨询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经理事会研究决定评选2016年度深圳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先进个人”和“优秀论文”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深圳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正式员工和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均可参评 二、奖项设立 1、深圳市心协先进个人奖。 2、深圳市心协优秀论文奖。 三、评选办法: (一)深圳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每一个会员机构推荐1名深心协2016年度“先进个人”候选人; 2、积极参加心理公益活动和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热爱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勤奋,能积极推进、扎实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为本单位、本领域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4、能认真研究心理咨询工作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在实践中能发现新问题,探究新思路; 5、在心理咨询工作的组织管理、个别心理辅导、团体辅导,以及运用与整合多种社会资源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为显著的成效,受到社会欢迎的; 6、积极参加心理咨询方面的相关培训,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水平 高和继续教育; 各会员机构报送评选个人资料,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机构公章上报深心协秘书处 。 (二)深圳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优秀论文评选条件 1、每会员单位推荐1-3篇论文。可由单位组织自评,然后再上报深心协; 2、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3、申报参评的论文:要求主题鲜明、论点正确、论证充分、论述条理、文字清晰,并具有创新精神、独立见解,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说明问题。论文字数要求1500字——3000字(最多不超过5000字); 4、论文必须为原创论文。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文责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一律取消评奖资格,如评审后发现将追回获奖证书,并通报所在单位; 5、申报参评的论文需要提交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抄写或电脑打印,打印稿统一格式:字体宋体文章标题三号内容四号。并在文章首页左上角写明“深圳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2016年度参评论文”字样,在文章标题下面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并在正文前附200字左右论文摘要; 5、所有参评的论文,一律不退原稿,请作者留存底稿。 秘书处汇总资料将候选名单提交给理事会按照入选条件评审,通过后予以公示;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资料报送到秘书处邮箱:347699699@qq.com ;纸质版原件邮寄(或送)到秘书处。 协会初步决定将在2016年年会(2017年3月26日)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发放获奖证书;并在协会网站或有关媒体上公告。 四、附件 附件一:
深圳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
2017年3月7日 |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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